解雇程序:全职Non-Tenure跟踪能力

Non-Tenure跟踪全职教师

行政官员打算请求驳回诉讼的全职non-tenure跟踪教员开始应该只有当有明确证据显示足够的理由解雇。除了异常严重的或突然情况总值的个人不当行为(包括性骚扰),玩忽职守,违反合同,或不适当的专业能力,驳回诉讼请求应该出来后的历史之前建立了正式的纪律处分。

续聘合同期限到期或通知续聘的全职non-tenure跟踪教师不是解雇这一政策的目的。1

诉讼

      1. 之前解雇,教员应备有书面通知和解释(“通知”)一起预定的理由解雇的学院院长(系主任)或被任命者。
      2. 教员可以提交一份书面通知,可能请求的响应一个机会会见院长或被任命者回应和现在有关的信息意图解雇的基础。
        1. 教员的书面和/或请求的响应会议应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提交
        2. 如果教员请求会见院长或被任命者,教员应给予合理的机会去参加一个会议后7个日历天内请求会议。
      3. 如果B部分中的步骤之后,院长或被任命者决定进行解雇,系主任或被任命者应提供一份书面解聘决定后7个日历天内教员之间的会议之后教员和院长或被任命者或教员的收到通知。
      4. 7个日历日内收到解雇的决定在C部分,教员可以教务长的解雇决定提起上诉。上诉的理由是:1)未能按照程序步骤;和2)新证据发现,当时没有院长的审查和决定。
        1. 在收到上诉请求,院长或院长被任命者的请求参议院议程委员会形成一个公正的评审委员会,在7个日历天内,由专任教师5人,不是部门或相关学术单位的一部分提交上诉教员所属。参议院议程委员会的申诉官作为院长或院长之间的联络被指派者和公正的审查委员会。他教员的书面回应和/或要求会议应提交后7个日历天内收到通知
        2. 教务长或被任命者将提供公正的审查委员会通知,教员的书面回应,和院长或被任命者的决定。保密委员会将审查这些信息,并提供一个建议的教务长解雇的情况下,由多数投票决定,7日历天内收到文档。
        3. 7日历天内接受公正的审查委员会的建议,院长或院长被任命者,应当以书面形式传达他们的决定的教员。

院长或院长的决定被指派者是决赛。

教师申诉程序不适用于这个解雇程序或任何最终的行动依据。


1。参见教员手册模块名为教师纪律和约会、术语和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