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版权

版权问题可能在各种情况下出现。你所在的部门可能正在开发学生或教师项目,其中可能存在所有权和权利问题。你的部门可以保留供应商为大学准备创意内容。使用技术和创作多媒体作品的能力也涉及版权问题。当你开始规划这些项目时,请联系我们的办公室(总法律顾问x2157)。
“合理使用”是版权法的一个例外,可能适用于某些情况。

商标

大学名称和/或标志用于项目、企业和网站
大学社区成员必须获得大学营销和传播部门的许可才能使用大学的名称或标志。如果获得许可,必须以合法的方式使用该名称或标志。您需要与市场营销部和通讯部以及我们的办公室协调使用条款。第三方一般不允许使用大学的名称或标志。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营销和通讯部的Vanessa Salas。有关东北大学名称和标志的使用信息,请访问市场推广及传播网站

专利

保密协议(NDA)

由于各种原因和情况,您可能会收到或希望签订保密协议。一般来说,如果你以东北大学员工的身份行事,你不应该在没有事先咨询法律总顾问办公室的情况下签署这样的协议。NDA是一份合同,因此它必须由总法律顾问办公室审查,并由大学授权的签署人签署。如果保密协议涉及研究或与研究领域的任何一方的潜在合作,总法律顾问办公室将与该机构协商研究管理和财务办公室

记录你的发明的过程

填写发明说明书至少在出版日期前两周。如果您对这张表格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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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指导

营销和传播资源

联系信息

有知识产权问题的教职员工可以联系安迪·科廷、知识产权署署长,或致电总法律顾问办公室617-373-2157

图片/视频工具

有关照片、视频或其他创意或多媒体项目的问题,请咨询图片/视频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