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POC小组委员会报告

以下指控于2012年1月13日提交给2011-2012年参议院研究政策监督委员会。

“审查大学中心、研究所和研究设施的建立、维护和退役的现有政策和程序。应该对合适的配对大学和有抱负的大学的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调查。”

目前对RPOC的收费(由教务长办公室支持的请求)有一个强有力的和及时的理由,用于评估现有的批准程序,以建立、监督、支持和东北大学中心和研究所的继续条件。自建立和审查中心和研究所的程序明确以来已经过去了15年,自增加已批准程序的增编以来已经过去了10年。虽然通过和批准了相当详细的政策和程序,但多年来几乎没有证据表明有一致的监督和审查。考虑到大学最近的变化(大学主题的建立、混合预算模式的引入、跨学科学习的重点、三个新学院的引入和大学长期战略规划的当前发展),尤其需要进行审查。此外,还有人担心,这些中心之间可能会有一些重叠,这可能会使我们的优势和投资分散得过于分散。从环境的角度来看,目前有37个研究中心,既有基础设施和运营成本可观的大型跨学科研究,也有分享共同学术兴趣的教师小组。

为开展这项活动确定了以下区域协调委员会小组委员会:

Ban-An Khaw、Mike Pollastri、Ron Sandler和Sri Sridhar教授;研究与教育高级副教务长梅尔伯恩斯坦(主席)。此外,该委员会有幸能够咨询Erich Bloch,前国家科学基金会主任,也是2009年对中心和研究所进行外部审查的大学咨询的一部分,其主要结论和建议可以在附录B中找到,以及一些同行或有雄心的大学的基准。埃里希·布洛赫随后花了两天时间在东北大学与中心主任们会面,并准备了他2010年报告的更新(附录C)。

RPOC小组委员会方法:

  • 《东北大学研究中心建立、管理与评审的政策与程序》(raybet雷竞技雷竞技app最新版见附录A摘要
  • 向东北大学研究中心提出修订《东北大学研究中心设立、管理和评审的政策和程序》的建议raybet雷竞技雷竞技app最新版

Sridhar教授的出席和见解使委员会获益匪浅,他在准备2007年中心和研究所规则和程序增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个中心是一个学术单位,它可能位于一个系或学院内,可能涉及来自一个学院内多个系的参与者,也可能涉及来自学院内多个学术单位的个人。中心的主要目的是赞助、协调、开展和促进研究和/或在有独特设施的情况下,作为中心设施。

一个研究所独立的单位,独立的单位。它也可以集中在一个学科或可能是跨学科的。研究所活动的主要重点是研究,但研究所也可以从事非研究服务活动和倡议。中心和研究所可以包括非东北地区的个人作为参与成员。

新提出的中心应符合以下标准:

  • 几位对拟议中心的使命有长期兴趣的教员,致力于至少五年的持续期间,并有明确的目标,否则个别教员或现有单位的努力无法实现。
  • 与大学的使命和战略目标很好地契合,并且没有现有中心、部门或学院的大量重复研究。
  • 中心种子资金的内部或外部来源,并确定中心可能的长期外部资金来源。
  • 应该清楚地描述建立具有目标和目标的中心的理由和组织结构,以及与现有实体的可能重叠
  • 申请中应包括拟任职的教员,包括拟任职主任的姓名。
  • 必须详细说明启动和维持研究、业务和服务职能所需资金的来源、数额和期限,包括所需的配套或费用分担资金。

在批准提案后,相关院长将通过提名拟议的主任、教职员工、主席以及咨询委员会(如适用)成员来建立行政结构,并将提案提交给高级副教务长和教务长考虑批准。

  • 中心和研究所是对传统学术单位活动的补充,但不能重复这些单位的功能。
  • 参加中心或研究所的终身教授只能在其所在系、学校或学院(“学术单位”)担任终身教授;他们不能在中心或研究所获得终身职位,也不能提供学位。
  • 位于单一学术部门或非部门化学院的中心或研究所本中心或研究所的监督工作由系主任或院长负责,所长视情况向系主任或院长报告。
  • 适用于跨学科研究的中心或研究所来自多个学院的教员对该中心或研究所的监督是高级副教务长和相关院长的集体责任,他们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主任的报告关系以及对该中心或研究所商定的财政支持的性质。
  • 每个中心必须每年向相关院长和高级副教务长提交书面报告。在跨学科中心,董事们每年至少与院长和/或高级副教务长会面一次,以确保所有的目标、目标和协议都得到满足。每个中心及其主任将每五年接受一次评估,评估他们是否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和目标,以及他们对校园使命的实质性贡献。
  • 评估委员会的组成将遵循现行和相关的大学政策。委员会可以建议继续,补救措施或逐步退出中心和研究所。随后,相关院长和高级副总裁将与中心或研究所的领导层会面,讨论调查结果并商定下一步措施。

最后更新于2021年1月5日